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使用規程

(1)10KV 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應由調通中心統一調度, 一切企業及本人禁止擅自拉合柱上開關。沒經調度批準,擅自拉合柱上開關者,一經發覺應按管理條例給與管理方法人或單位需有的懲罰。
(2)因線路維修或業擴工程項目需停10KV 線路柱上開關的,義務企業或施工企業應申請辦理線路第一種工作票。工作中責任人在動工前一天將填穩定的工作票送往調通中心,調度運行技術人員審批工作票,確定安全防范措施齊備、票上及格側后方可申請辦理工作票登記。
(3)工作企業持工作票在調度運行工作人員的批準下即可實際操作柱上斷路器,實際操作中應按照規定申請辦理和應用操作票,并實行復誦規章制度,實際操作結束應在柱上斷路器所屬電線桿上懸架“線路許多人工作中、嚴禁重合閘”的標志牌,另外派專職人員看管。
(4)線路產生常見故障后,需停柱上斷路器開展安全事故維修時,維修企業務必向調度報告,并申請辦理相對的安全事故維修單,由調度工作人員一聲令下批準側后方能持操作票開展實際操作, 實際操作結束應在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所屬電線桿上懸架“線路許多人工作中、嚴禁重合閘”的標志牌,另外派專職人員看管。
(5)因常見故障導致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跳電時,管理方法企業應匯報調通中心,匯報內容有柱上斷路器的部位、序號、停電了地區、停電了緣故等內容,調通中心應按常見故障停電了開展備案,在線路常見故障清除后,管理方法企業向調通單位開展報告,并且經過調度愿意側后方可進行實際操作合閘。
(6)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的備案、取名、序號由運維管理維護保養管理方法企業開展,每一年今年初運行維護保養管理方法企業應將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的相關信息內容開展逐一核查準確無誤后匯報調通中心、運維管理部、安全性監督質量部辦理備案,實際信息內容有柱上斷路器的序號、名字、生產廠家、遮斷容積、位于部位、原廠時間、安裝周期等主要內容。
(7)運行維修,對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的運行維修,應在每一年春天隨配電站保護性時進行維護保養工作中,維護保養內容,關鍵有查驗出入線、機器設備線夾是不是有出現異常,必須拆換,機械設備組織運行是不是有卡澀狀況,姿勢是不是靈巧,整定值是不是考慮運行規定,標準氣壓值、絕緣層值是不是一切正常等,以保證隔離開關的安全性、靠譜運行和姿勢靈巧。
(8)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的滅磁值應依據負載狀況開展調節,避免因整定值緣故導致的經常停電了或跨級跳電,滅磁在產生變化后管理方法單位應立即告之運維管理部、調通中心、安全性監察部。
(9)毀壞、拆換下的一二次融合柱上斷路器有原管理方法單位轉交到物資公司,由物資公司聯絡生產廠家開展檢修后再度應用 。